各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户籍管理,配合公安机关户籍清理工作要求,现对已毕业但户籍仍滞留学校的往届学生开展集中迁移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:
一、办理对象
2019届至2023届毕业,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且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学生。
二、院系任务(6月27日前完成)
各院系根据保卫处提供的滞留学生名单(附件),进一步核对信息,联络并督促名单上的学生领取户口底页并及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
三、迁移方式
1.已落实户口接收地的学生(如就业单位、生源地、房产所在地等)持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。
2.未落实接收地的学生,户籍可迁回原籍、或亲属户籍地(需提供接收证明)。
四、所需材料
1.本人身份证原件;
2.毕业证原件;
3.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五、办理地点及时间
时间:2025年7月15日前。
地点:北校区行政楼110室
咨询电话:027-87758610丁老师
六、户籍滞留风险提示
1.无法正常办理异地社保、购房、子女入学、婚姻登记等社会事务。
2.户籍“空挂”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遭他人冒用,引发法律纠纷。
七、重要提醒
1.逾期未办理者,学校将统一按相关规定处理,可能影响个人户籍事务办理;
2.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迁移,需提前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。
附件:2016级至2020级学生户籍滞留名单
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保卫处
2025年6月19日